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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补500万!咸宁市出台“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天天热点评

时间:2023-04-01 06:39:45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陈宏希)3月31日,咸宁市召开《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以下简称《促进措施》)政策宣讲会。

该市政协秘书长、市桂花办主任陈建华主持本次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郑光勇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与市桂花协会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会议现场。黄铮 摄

会议开始后,郑光勇首先介绍了《促进措施》制定的背景、过程与主要内容。

郑光勇表示,“中国桂花城”建设是咸宁市委市政府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咸宁资源品质优势,着眼未来发展全局,顺应广大市民意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咸宁按照省委要求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重要行动,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的点睛之笔。

《促进措施》从设立专项经费、标准化桂花基地建设、桂花产业科技创新、品牌建设推广等10个方面发力,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咸宁加快建设中国桂花城。《促进措施》明确,对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各责任单位将在4月22日以前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咸宁市桂花协会将及时进行公布。有关企业、单位、个人向责任单位进行申报后,由责任单位核查出具初核意见,报该市桂花办复核汇总呈市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由该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局(市桂花办)负责奖补资金兑现工作。

政策解读。黄铮 摄

具备十条政策奖补资金标准的项目,由所在单位按照责任单位公布的操作办法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责任单位审核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30日。咸宁市桂花办的复核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20日。咸宁市桂花城领导小组的审定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至30日。资金拨付时间为每年12月上旬。

该市结合近两年实际发展情况,对相关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进行了优化。今年申报的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以后年度申报的项目实施时间为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

随后,与会企事业单位代表,就项目申报流程、申报起始条件等具体问题进行提问。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等市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就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会议最后,陈建华强调了三点意见。首先要吃透精神,抢抓机遇。相关政策的出台意义重大,表明了咸宁市委市政府的决心,重点支持生态、产业、科技、文化四个方面。要创造条件积极申报。鼓励相关单位具备条件后积极申报,促进企业发展。

还要加强沟通,团结奋斗。桂花办、责任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助力形成合力。通过共同奋斗,实现把咸宁建设成为桂花生态之城、产业之城、科技之城、文化之城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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