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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中国文化体系下实现目的的方法和手段根据境界之高低可分为道、法、术三层。
道乃天道、天命、万物运作之自然规律。中国哲学思想的两大主流学派,儒家中庸之“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道家老子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两家都强调道乃至高无上之准则,万物皆变,但变的规律是永恒的,这就是道。
法乃方法、制度、人为制定的社会规则。夏商周分封诸侯的封建制度,秦朝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乃至今日的共和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等等制度,都为法的层面。“法”服务于“道”,是实现道的途径和法则。
术乃技术、权术,是为达到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之流皆属于术之范畴。术有阴谋之术、有光明正大之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使用各种阴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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