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正文

昆明市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考核

时间:2023-08-31 06:09:04     来源:昆明市乡村振兴局


(资料图片)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结合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在《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出台后,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通知》明确昆明市村级动态排查分析常态化、乡级抽查审核制度化、县级联审精准化、档案资料规范化的“四化”标准,进一步规范监测对象从动态识别、跟踪帮扶到风险消除的闭环式管理、标准化实施。

村级动态排查分析方面,《通知》明确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根据日常排查、群众自主申报、上级部门筛查反馈预警等信息,结合村情民情、产业就业变化、农户家庭突发事件等情况,每周至少向村(社区)“两委”报告1次。村(社区)“两委”及时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确定实地重点调查核实名单,并具体安排实地调查。根据入户调查情况,按程序评议、公示后,将拟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等动态监测初步名单报乡镇(街道)审核。《通知》同时对村级分析研判、实地调查、收入核算、信息采集、民主评议和公示等流程,明确具体的时限要求和标准界定。

乡级抽查审核方面,《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原则上每月5日前、20日前,组织包村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人员对各村上报的拟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含帮扶措施计划建议)、拟标注风险消除、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对象等名单,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复核后,分别进行1次审核研究,确定本乡镇(街道)拟纳入监测对象等动态监测名单,及时报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县级联审方面,《通知》规定原则上每月25日前,县(市、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部门),应组织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及需要进行数据比对的行业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各类对象名单进行联审,重点时段(乡级上报量较多、集中排查期间等)应结合实际及时组织联审,确定全县(市、区)拟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及其帮扶措施、拟标注风险消除等名单,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后,报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并精准明确帮扶主责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组织乡镇(街道)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档案资料处理方面,《通知》列出了各级工作流程应有的档案资料要件清单,并制作提供了常用或可通用的工作材料参考样式。要求各县(市、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步组织对2020年以来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相关过程要件齐全、工作档案完整。

《通知》还特别强调,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年度成效考核,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坚持每月开展数据分析、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定期通报阶段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完)

标签:

推荐文章